殿行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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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是在小胡子医生的咆哮中悠悠醒转的,入眼又是沈奕蓝色病号服的胸膛,不同的是,这一次他仰天平躺着,被我四仰八叉地扑到,还有他衣服上那一片亮晶晶的不明液体~我仰头,对上沈奕满是无奈的眸子。立刻跳起来,然后华丽丽地迎接了小胡子医生劈头盖脸地一顿训:“诶,你这小姑娘怎么又谋杀亲夫了啊,你想压死他吗?啊,这是医院,医院啊,你心急什么呀,今天回去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~~”我低头,默默地想,世间的男人一般黑啊~办好出院手续,沈奕已经在医院大厅等我了,虽然看起来还是有点柔弱,气色却已经好了许多,我们默默对视一眼,然后一起走出医院。由于沈奕是被横着送进医院的,我们只好在路边拦车。一上车,他看着我:“你家在哪里,我送你回去。”我撇嘴,有司机大叔送我回去就成了,于是我笑道:“还是先到你家吧,”想了想,我又补充了一句:“我家也在那附近,我一会儿自己走两步就到了。”沈奕眸光闪了闪,仿佛不经意地问:“你一个人住?”“是啊,房子是向清的,本来是我们两个一起住,后来她住到她男朋友那里去了,就剩我一个人。不然我一待业小青年,哪里有钱租房子?”听我的心酸人生,沈奕居然表现出了一丝快乐的情绪,这让我很郁闷,只见他微微眯了眯凤目,嘴角一勾,竟露出个明显是勾引意味的笑容,他揶揄我:“那你昨天无故旷班,我是不是可以炒了你?”我怒:“我这叫无故吗,我还不是为了照顾你,我~”他似笑非笑:“哦,照顾我?”我立刻回想到他那条病号服上的那一摊亮晶晶的哈喇子,我保证,我平时睡觉很规矩的,昨天大概是饿了。出租车里因为我的沉默而沉默了下来,一时只有司机大叔的电台在闹腾,xxx想要找一位姑娘当朋友,啊,性格要求。。。年龄要求。。。身体健康,四肢健全,恩,某能力正常。啊,当然,这个是我加的,我这是道出了全人类的心声!我多么正义啊。良久,沈奕平静的声音才响了起来:“你和吴越~”我转眼看他,他垂着眼,眸光平静,看不出任何情绪。我的心里又开始酸溜溜。努力平复心情,我大咧咧地笑:“我们是相亲认识的。”这下,沈奕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我一眼,然后又淡淡地移开了视线:“你才二十三吧,就相亲了,你不会是想结婚了?”我往后靠了靠,调整了一下姿势,叹气说:“结婚倒是没有,但找男人这种事情,还是趁年轻的时候比较好。”不是我不相信自己,就我现在这忧愁的小模样,不等三十岁,就得更年期。沈奕没说话,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。“那个,你呢,你和于茜兮~”诶,我们两个的谈话内容就像十年没见的人似的。他没看我:“她回英国了。”“啊?她又把你甩了?”我大吃一惊。沈奕白了我一眼。正好这个时候到地方了,沈奕付了钱,我们下了车,车子开走了,我们站在彩色转头砌起来的人行道上,大眼瞪小眼。终于,我笑了笑,指指他身后:“我家在那边。”我知道,他家在我身后的方向。他点点头,看着我:“那么,再见。”多么矫情的画面,我强迫自己笑着,冲他挥挥手:“那我走了。”于是,我们很华丽很矫情地擦身而过,走向相反的地方。诶,这么烂俗的场景,我还是心酸地想泪奔。终究要成为陌路了吗?一年前那些是是非非,我已经记得很模糊,或者是没有再想起来的必要,难道我还要跳起来问你到底爱不爱我?我们在一年的时间里,到底离开了有多远?还是从今天开始,真正彻底地背道而驰?作者有话要说:偶们小奕哇,实在不是那种会自暴自弃的孩纸,无比腹灰的他绝对素一计不成一计又起的小盆友,所以。。。。诶,越来越接近完结了瓦,,,偶的心情很素复杂~~☆、玫瑰花的风波我回到家,换了衣服就准备出门上班去,却突然收到loly的信息:“今天不用来了,放你一天假。”我想,这一定是沈奕的意思,这小子还算有点良心,不过我并没有熬夜,我以他为被,以他为枕,以他为床垫,睡得相当充足。而且,我不会和三百块钱过不去。我想了想,开始回lily消息:“我还是来上班吧,我一点都不累,为公司卖命是我的职责。”结果,还没发出去,手机又响了,我点开:“带薪。”咧着嘴笑,我立刻回过去:“好的,那我们明天见!”这一定也是沈奕的意思,不为什么,只因为这种跟银子有关的事情,是他的工作范围,额~不知道他是怜香惜玉,还是太过了解我这点小嗜好。反正不管原因是什么,我都感到非常欣喜,你们有听说过兼职当上高级主管的吗?你们有听说兼职还有带薪假的吗?沈奕虽然他丫丫的不是个东西,不过在公司管理上还是很英明的嘛~我怀揣着三百块的美梦,在家里躺了一整天,第二天就壮得个头牛似的出门上班去了。早上的交通很差,吴越骑着他的小破电驴来接我,他俊秀的面孔依旧带着温软的笑容,这笑容让我羞愤得差点没去跳楼。羞得是我的下流,愤的是我的无耻。我心里挺难受,因为我看着吴越,觉得他越来越绿光闪闪,我这样想,如果他来指责我,来质问我,我就坦白一切,把我那些令人不齿的行为都说出来,任他千刀万剐,我也认了。只是他偏偏只是噙着一丝温柔到叫你心碎的笑容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,笑眯眯地替我戴上帽子,驼着我往市中心跑。我觉得这世界是没希望了,先别提沈奕跟我还有没有那种所谓藕断丝连的情愫,光是吴越,这样一个体贴大度的吴越,我又如何忍心呢?额,我是不是太臭美了?吴越要是丢掉我这块臭抹布,一定会有无数香喷喷的毛巾扑上去的。一路上,我都在一个思考一个问题,我这样的女人,算不算红颜祸水?没有绝代的容颜,没有惊世的才华,我想,难道我是气质非凡不成?到地方的时候,大家差不多都来了,我们收拾收拾,彼此调侃几句,然后开工。很可惜的,我这个代表传亦广告进行监督联络的临时工因为实在太空了,而我又是个十分热情的人,所以我开始晃来晃去的捡垃圾,为地球妈妈的美丽努力。我也不容易不是?谁捡垃圾还三百块一天的?“老板娘!”吴越公司有人喊。我笑呵呵地奔过去:“咋啦?”那哥们点了点旁边的人:“找你的。”我上三路下三路地打量我面前这哥们,看起来挺年轻的,恩,肯定比我小,看他皮肤水嫩的,戴一副黑框眼镜,戴个鸭舌帽,一身运动服,这些都不重要,重点在于他手里,还拿着一支玫瑰花。这这这,是怎么回事?小正太以一种欲拒还迎的眼神瞄了我一眼(作者说明,这纯属某心的眼神有问题),对我说:“请问您是陆安心小姐吗?”我点头:“是啊。”他立刻眉开眼笑,一把把花塞到我手里。我的心情很复杂,我这是被一个陌路的小正太表白了吗?这个,他是什么时候认识我的,地铁上,奶茶店门口?好浪漫~我开始进入一种佛家所说的极度美好的境界,非非。想入非非!小正太突然从口袋里掏出纸笔:“陆小姐请签字。”我看着手里一块钱一支的圆珠笔,有点发愣,我这是被要求签名了吗?可是我听说签名都是用记号笔的呀~~看着纸片上一大排的签字,外加最上头的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“吉祥鸟”,有点懵。但是,我不蠢,就算蠢,也没有蠢得无可救药,所以,我顿悟了,这小正太是送花小哥。于是,我平复了一颗惊涛骇浪的心,相当淡定地签了字,把纸丢给了小正太。他又欲拒还迎地看了我一眼,小声说:“陆小姐,我的笔~”我把那支圆珠笔在手里转了两圈,冲正太抛了一个媚眼:“那个,这谁送的?”小正太很职业地笑:“一位先生。”我冷汗,总不会是一位小姐一位人妖,也不会是一群先生吧!我轻咳两声,打算继续逼供,手里的笔却突然被抽走,吴越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:“笔给你,谢谢。”小正太感激得朝吴越笑了笑,然后跨上下电驴,以一种叫做风驰电掣地速度离开我的视线。我拿着那一支玫瑰,心情复杂。大家都围了上来,开始七嘴八舌:“老板娘,这谁送的哇?”我耸肩:“不知道,也没插个卡片啥的。”不过一支花,怎么插卡片呀?有人笑:“不会是老板送你的吧?”众人附和:“哇塞,好浪漫。”“天哪,让我们这些单身汉怎么办呀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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